1983年4月28日早上7时,襄汾县公安局刚刚上班,值班电话就响了起来:“喂,公安局吗?我是南贾公社信用社的,大张生产队服务站张建胜家被盗,丢失公款1600余元,请你们马上派人来。
接报后,襄汾县公安局刑侦科的侦查技术人员火速出警赶往现场,同时将案情上报给临汾地区公安处刑侦科和刑警大队,请他们提供技术支援。
张建胜家位于襄汾县南贾公社大张生产队(今南贾镇大张村)是一个坐北朝南的四方形单独院落,由高2米的围墙包围,大门位于西墙的南端,门锁完好,院墙周围和围墙上也未曾发现有任何蹬踏、攀爬的足迹或者其他可疑的痕迹。
中心现场位于院内三间北屋自西向东数的第三间,这间屋子平时是张建胜办公兼食宿之所,被发现的时候屋门敞开,红漆门下掉有一把门锁,锁体机件完好且能正常运作,但在锁体上发现有新鲜的圆形长条状压痕。在红漆门上的搭扣处发现有三处呈“冖”形,痕起底缘宽0.6厘米,经分析为螺丝刀一类的工具造成的。
室内的摆设十分整齐,没多少被翻动的迹象,但是位于西墙根下的一只黑漆柜的抽屉锁被撬,整个锁键已经弯曲变形,锁体的搭扣上留有和红漆门锁锁体相同的由螺丝刀形成的撬压印痕,印痕内部粘附着呈红色的附着物,柜下的水泥地面上散落着一些标有“南贾信用社”抬头的单据。北墙处有一个大衣柜,衣柜下的抽屉内发现一把螺丝刀,刀柄部弯曲,并有新鲜的擦划状印痕,刀头上粘有红色的附着物。
南贾公社信用社大张生产队信用员张建胜说:平时大张生产队的信用服务站就只有他和妻子朱香梅两人值守,他为社员们办理信用业务,而朱香梅负责打下手和生活起居,平时就吃住在服务站中,在张建胜不在服务站的时候也会帮忙办理一些信用社的业务。
4月27日午饭后,他离开服务站前往南贾公社信用社开会,至21时左右回大张生产队时,妻子朱香梅告诉他:服务站被盗了,1625.5元公款不翼而飞。张建胜大惊失色,立即在大张生产队挨家挨户询问社员是否看到有陌生人进入,但问了一整夜都得到了否定的回答,绝望之下,张建胜只能将情况上报给南贾公社信用社。
张建胜的妻子朱梅香表示,那天下午她回了娘家一趟,没有在服务站,等她回来的时候门已经被撬了。
现场勘查结束后,侦查员们作出了一个让现场群众一头雾水的判断:这是一起知情人蓄意伪造盗窃现场。
首先、从外围现场看:张建胜的家是独门独院,如果是外来的小偷,不管他对现场的环境有多么熟悉,手法有多灵活,必须有固定且可见的进出路线。而如果不从院门进出的话、院子的围墙就是犯罪分子必须经过和破坏的障碍物。然而,现场的院墙没有丝毫攀登的痕迹,四周也未曾发现什么可疑的异常痕迹。这种应当出现在现场却未出现的痕迹,反映了犯罪分子在伪造手段上有矛盾之处。
其次、院门的门锁搭扣处虽然有撬压留下的印痕,但其作用力的大小、方向以及角度看施加的力道都非常轻微,这点非常不符合常理,谁家小偷撬门锁不是对着门锁全力以赴的可劲“造”?掉在地面上的门锁表面虽然有新鲜的撬压痕迹,但锁体就没有任何损坏,甚至锁内的机件都能完全正常且自如的动作。从勘查情况看,院门的门锁是用钥匙打开的,但如果作案者是用钥匙将门打开,又何必多此一举去撬锁?这显然是不应该出现而却出现的反常现象,暴露了作案者伪造现场的另一个矛盾。
最后、现场发现的螺丝刀位于衣柜下抽屉内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其刀柄已经弯曲变形,刀头的大小形状和承受客体上撬压印痕的大小和形状都很相似;螺丝刀头部的附着物与承受客体的表面物质相似。经事主张建胜辨认,螺丝刀是他自家的,这说明犯罪分子事先没有携带作案工具,系就地取材。但如果犯罪分子是“外来户”的话,是绝对没必要将螺丝刀用完之后放在衣柜的抽屉里的,拥有这种放置习惯的,反而更可能是这所房子的主人。
综上三点矛盾点所述,警方认为这是一起伪造的盗窃案。为了验证这一判断,技术人员对现场提取到的螺丝刀和撬压痕迹进行检测验证:首先对螺丝刀和撬压痕迹经过仔仔细细地观察各找出五处可以反映出来的特定特征,尔后又根据现场撬压痕迹形成时力的大小、方向、角度,以这一些要素结合当时的现场情况做反复模拟试验,取得了撬压工具的样本痕迹。再结合现场痕迹底部和螺丝刀头部粘附的微量红色附着物的检验结果,最终证实作案工具就是张建胜家的那把吉林产的螺丝刀。从而进一步证实这是一起伪造现场的判断。
“根据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可以认为这是一起内盗案,作案者是住在案发现场的张建胜夫妻中的一个。”在案情分析会上,负责汇报勘查结果的临汾地区公安处技术科科长如是说道。
但到底是张建胜干的还是他妻子朱香梅干的,还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于是,警方随即围绕张建胜和朱香梅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开展调查。
经调查,张建胜的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富裕,在信用社内有700多元的存款(这在1983年是一笔非常可观的存款),没有借过外债,也没有出借过钱财,近期内张建胜和朱香梅夫妇以及双方的直系亲属也没什么急于用钱的地方。
工作上,张建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事信用社工作几年以来没有出过任何差错,查来查去并未曾发现张建胜有明显的盗窃公款的作案动机。从时间上看,查实张建胜于4月27日下午去南贾公社信用社开会,并没有作案时间。
张建胜的妻子朱香梅的社会关系很简单,自从嫁给张建胜后就一直嫁夫从夫,过着依附于张建胜的生活,朱香梅看上去也只有少数的作案动机和理由,但4月27日14时至21时这段服务站被盗的时间段内只有她一个人在服务站里。而且经过走访得知,在最近一段时间内进出过服务站的社员只有五个人,而且经过核实全部没有作案时间而排除了作案嫌疑,那么唯一的嫌疑对象就是朱香梅。
在对朱香梅的深入调查中,警方了解到她最近一段时间和张建胜的关系并不好,夫妻俩正在闹“冷战”,这一点得到不少大张生产队社员的证实:群众表示在前一段时间里,张建胜和朱香梅除了例行的对账之外,几乎不说一句话。甚至张建胜还表露出要和朱香梅离婚的想法,而朱香梅坚决不同意离婚——
因此,警方传唤了朱香梅,经过讲解政策,出示证据和揭露其伪造现场的拙劣手段,朱香梅被迫交代了其盗窃公款和伪造现场的全过程:
原来,张建胜和朱香梅因为是调回公社信用社还是继续留在大张生产队服务站产生了剧烈分歧和争吵,朱香梅要求回公社,而张建胜则想再在大张生产队服务站干两年,是走还是留,成了夫妻俩根本性的分歧,为此夫妻俩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进而就进入长期的“冷战”。直到张建胜表示“要离婚”后,朱香梅破防了,她从心底里不想离婚。她对张建胜这个勤恳厚道而能干的丈夫非常满意,怎会是就此放手便宜别的女人?
为了挽留张建胜,朱香梅苦思冥想了几天,最后心生一计,想出盗窃公款给张建胜脸上抹黑,达到组织上不批准张建胜离婚的目的,即便张建胜铁了心要离婚,但要是头上背着盗窃公款的罪名,别的女人也不敢打他的主意,到最后还是逃不出她的“如来佛五指山”。
于是,4月27日下午15时,在张建胜离开服务站去南贾公社信用社开会后,朱梅香锁上了门,用自家的螺丝刀先在门上撬锁,但因为不得要领而没能撬开,只好退而求其次,用钥匙开锁进屋,再用螺丝刀将抽屉锁撬开窃取了里面的1625.5元公款,然后故意将一些账单和票据散落在地。等张建胜21时左右从公社开会回来,朱香梅声称自己下午不在家,回来时就发现家中被盗,云云。张建胜在查找无果后在4月28日上报给了信用社——
至此,这起糊涂妻子为了挽回丈夫自导自演的信用社盗窃公款案不到24小时告破。朱香梅最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不过因为其并不是故意要占有公款,事后也将被盗公款如数上交并如实承认自己的罪行,法院特地对她从轻发落,准许其监外服刑。
不过即便朱梅香被从轻发落,但张建胜依旧坚决要求和朱梅香离婚,表示这样的女人他消受不起!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